任;对制售假药的厂,就要追究登记、开厂许证的审批签字者的责任,虽未经审批而在其辖区内不闻不问,亦要追究其渎职责任。总之,有权就要负责,必须改变有权无责的现象,各个方面都要建立权责追究制,才能督促各个方面切实负起责任来。如果这方面规定尚不完善,拟应制定具体法规。”因此,根据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根据有权就要负责的要求,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负责。
这一条规定包含着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方可验收。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包工程;必须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具体施工单位的技术素质;其二是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的后果承担责任。这就是说,对因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如导致建设项目不能按期投入生产和使用、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负责。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是对建设项目质量的一次全面检查和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其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这对于保证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保障其投入生产使用后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验收的内容,主要是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