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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知识竞赛题库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自检合格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的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
50、煤矿企业应当以哪一级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什么责任?
答:煤矿企业应当以矿或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或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51、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应当符合煤矿取得各种证照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2、对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如何处理?
答: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53、哪些煤矿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答:凡属于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或无证生产的矿井,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明停暗开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必须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54、煤矿安全培训的任务是什么?
答: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55、煤矿安全培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按需施教,保证质量;考培分离,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
56、矿长资格证与矿长安全资格证有什么区别?
答:颁发部门不同,矿长资格证由省经贸委颁发,矿长安全资格证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颁发。
培训内容不同,矿长资格证侧重于培训经营管理知识,矿长安全资格证侧重于培训安全管理知识。
培训机构不同,矿长资格证由经贸委指定培训机构培训,矿长安全资格证必须在具备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57、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58、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应对其实施什么处罚?
答: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
59、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有何要求?
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0、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如何审核?
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
6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在培训学时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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