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四川省仁寿县洪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洪煤矿)位于仁寿县大洪乡,隶属仁寿县煤炭管理局管辖,矿井可采储量801.0kt,设计年生产能力60kt/a,尚可服务9.53年,根据该矿
随着矿井产量增加,开采水平延深,四川省仁寿县洪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洪煤矿)矿井瓦斯涌出量还会不断增加,为解决今后的瓦斯超限,减轻工作面的通风和安全压力,认真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综合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四川省煤矿瓦斯治理十二项规定》,四川省仁寿县洪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洪煤矿)决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为此,特委托我院编制瓦斯抽放系统方案设计。
一、编制设计方案的依据
(1)《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5015-9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2)《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部;
(3)《煤炭安全规程》(2004)国家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