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件的通知;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文件的通知;
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6、关于印发《××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煤安管[2011]51号文;
7、《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MTT5026-2009);
8、《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9、《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0年1月21日实施;
10、《煤矿安全工程设计》;
11、《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11、××煤矿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二、设计指导思想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矿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围绕煤矿井下可能出现矿井火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等灾变情况,使矿工在应急避难装置的掩护下成功避险或等待救援,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2、根据矿井采掘期间实际及可能发生的灾变情况,合理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编制应急预案。
3、紧急避险系统与煤矿原有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实现井下各避难所与井上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双向信号传输;
4、在符合相关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节省工程投资;
5、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6、尽量利用原有的巷道、不增加开拓费用;
7、避难所及各系统设备选型留有余地,能充分满足区域内避难人员数量的需求,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8、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