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重庆市荣昌县双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荣昌县城南14km,方位角200°,行政区划隶属荣昌县双河镇岚峰村所辖。双河煤业有限有限公司由荣昌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管理,荣昌县国土局、荣昌县煤炭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行业管理。
重庆市永荣双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坐标为:X=3240365,Y=35557070,Z=+383.2m,倾角25°,长度502m。回风井井口坐标为:X=3240450,Y=35556592,Z=+384.3m,倾角26°,长度220m。
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法,回采工艺为放炮落煤,顶板管理采用矸石局部充填采空区和垮落法。主运大巷采用蓄电池机车运输,地面绞车采用2.5米直径双滚提升。可采煤层为3#(火夹子)、4#(双连)、6#(独层子)8#(泡炭)煤层,主采4#、6#煤层,3#、8#煤层为局部可采层暂未开采。现开采范围+175米至-200米水平。2010年矿井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20万吨,可采储量为119.3万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以及《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要求,有序推进我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我矿井的抗风险、抗灾害能力和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广大职工的应急避灾、自救、互救能力,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建设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重庆市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渝煤监计装〔2010〕第359号),结合我矿实际,我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设计。
二、有关要求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煤矿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安全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压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矿井通讯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有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示,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
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