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7时30分,璧山县壁城煤业有限公司梅江乡煤矿井下+319m水平掩护支架工作面中下部维修时,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事故发生后,重庆煤监局渝中分局,璧山县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梅江乡人民政府派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组成了事故调查组,积极进行事故调查 和善后处理。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及责任,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璧山县壁城煤业有限公司梅江乡煤矿位于璧山县梅江乡,矿井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现有职工30人,为1改4万吨技改矿井,低瓦斯,不易自然,无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简单。主要开采k9煤层,厚度90cm左右、倾角46°左右,掩护支架工作面,风镐落煤,煤炭自溜。掘进巷道采用圆拱形工字钢支护,装岩方式为人工装岩。
二、事故发生时间
2013年11月29日7时30分。
三、事故地点
+319m水平掩护支架工作面
四、事故类别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这是一起顶板事故。
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次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死者:唐云禄,男,50岁,家住璧山县梅江乡,班长、维修工),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六、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板垮塌致其死亡的责任事故。
七、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3年11月29日6时45分,安全矿长刘麟睦和安全员伍世明组织召开班前会, 开完班前会后,维修工唐云禄(班长)、徐光华和王德明7点多入井一起到+319m水平掩护支架工作面调掩护支架。当班3人在+319m水平掩护支架工作面中下段(局下部机尾40米处)调架,徐光华和王德明在支架下先打了3根钢管支柱,班长唐云禄就在3根钢管支柱下丫口指挥,徐光华和王德明在距他上面3米多 的位置作业,王德明负责掏煤炭,徐光华负责挪架。当时,徐光华和王德明对唐云禄说调架的时候你那点不安全哟。唐云禄说没有事。徐光华和王德明刚开始工作以 后一会,徐光华和王德明下面(当时唐云禄坐的地方)的支架就落下来了,唐云禄坐的地方去看唐云禄坐的地方发现没有灯亮,徐光华和王德明又喊唐云禄,唐云禄 没有回话。于是徐光华和王德明立即下到唐云禄坐的地方,看见唐云禄身体弯曲被下沉的支架压住,刚才打的3跟钢管支柱有2根已经被压弯,只有1根支柱是好的。徐光华和王德明立即开始抢救,抢救出来后把唐云禄洗到工作面下部顺槽处,当时唐云禄还有呼吸,处于昏迷状态,没看到什么外伤。王德明就叫徐光华下去打电话给地面,王德明立即进行施救。徐光华到+319m水平南翼集中运输巷打电话给地面说唐云禄出事了,通知厂方立即来抢救。打完电话后徐光华返回和王德明一起抢救唐云禄。不一会,安全矿长刘麟睦就到了抢救地点,他们3人把唐云禄送出地面。送到地面后,由矿方将唐云禄送往璧山县中医院,唐云禄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事故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