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7日21点40分,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171人遇难。该矿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证照齐全。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处理275皮带道主煤仓堵塞时违规放炮,导致煤仓给煤机垮落,煤仓内的存煤突然倾出,带出大量煤尘并造成巷道内的积尘飞扬,使得巷道内煤尘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
七台河东风煤矿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一是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置若罔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确立“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阶段性目标,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没有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已经下发快三个月了,调研发现包括小煤矿、小矿主都知道,而国有大矿——黑龙江煤业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矿的矿长和总工程师,竟能充耳不闻,全然不知,更谈不上贯彻执行。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党的基层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竟然昏庸漠然、麻木不仁到了此等地步,令人不能容忍。
这样一个不称职的矿长,竟被评为“优秀矿长”。这样的人占据着国有煤炭企业领导岗位,是矿工的灾难,是煤矿干部队伍的耻辱。这种严重失职行为如不严查重办,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遇难的矿工和他们的家属。
二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心中无数。由于对安全生产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一些国有矿长、党委书记,以及生产安全负责人,不了解、不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在国家煤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会诊中,曾提出了东风煤矿的两大隐患,一是“剃头”下山,以掘代采;二是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11.27”事故发生后,该矿领导在汇报时列举了4条隐患,就是没有瓦斯和煤尘防治。对重大隐患心中无数,思想麻痹,不负责任,昏昏然不知所措,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是矿井生产缺乏科学合理的安排布局,采掘关系紧张,违规组织生产。目前煤矿采掘失调的情况相当普遍,东风矿片面追求产量,造成接替紧张,下山采区没有形成系统就组织生产。这样一个年产50万吨的矿井,共布置了3个采区、6个采煤工作面和16个掘进头,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是劳动组织管理十分混乱,违章现象严重。东风矿四个井口入井,职工考勤、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等环节上的管理混乱。井下人员过多,造成事故损失巨大。事故发生后,井下人数迟迟查不清楚。最先上报考勤人数254人,井下作业人数221人,考勤、检身、发矿灯数字对不起来,指挥部立即布置开展拉网式排查。在市政府的组织下,动用了公安力量,三天后发现井下又增加20人。开始汇报时说井下没有农民工,后查证有80个农民工和临时工,有的有名无人,有的则冒名顶替,劳动组织管理严重混乱。一些矿工反映,违章现象严重,待调查核实。
五是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建立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也已经转发了发改委、安监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而东风矿还仅仅停留在值班制度上,事故当班矿级领导没有下井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