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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12.2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安全思想树立不牢。编制该措施的技术人员在没有认真阅读《防突细则》的情况下,进行防突措施设计,导致设计中多处漏项,虽经矿有关科室进一步审查,该设计仍然粗糙漏项。如设计中无明确的放炮地点和指挥部的位置,避灾路线不明确,无挡栏设施等。

3.矿务局“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对措施审查不细,把关不严。

矿务局在会审《红菱煤矿南翼 -700南石门揭12煤措施的请示》时,不仔细、不严格,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1)在放炮地点与指挥部位置的确定上,没有充分考虑与吸取以往事故教训。

据该矿“防突”卡片记载,“96.6.2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粉喷出距离为396米。因此矿务局应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进行批复,把放炮地点设在更安全更可靠的地方,以防同类伤亡事故的重复发生。而批复中没有慎重考虑,没有把放炮地点放在新鲜风流中,是不切合实际的。

(2)批复中没有指出措施中防突效果检测方法违反《防突细则》规定,导致矿继续用这种错误方法进行检测,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3)对措施中其它漏项,如没设置档栏,发生突出事故后避灾路线不明确等,没有给予补充和纠正。

(4)矿务局在对现场条件不清楚情况下,又没有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就进行会审,因而导致批复不细,把关不严。

4.没有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现场指挥人员严重违章。红菱煤矿在这次揭12煤工作中从局到矿都没有吸取“96.6.20”该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血的教训,同类事故重复发生。“96.6.2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在放震动炮后延时37小时发生突出的,根据这一教训,该矿规定揭煤放完震动炮后,48小时不能安排人员进入工作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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