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各科室中抽出专人组成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小组,在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对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天气如大雨、暴雨时,坚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后由技术科负责对井田周围的水库、河流、泄洪沟、采空区地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地表塌陷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并采取应急措施。并把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地点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设立了警示牌,建立了详细的巡查记录。
(3)根据气象预报,对地表岩石移动的范围内及时预报,尤其夏、秋季节。该避的就避,每次大雨过后由技术科负责对地表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并采取应急措施,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成立三个抢险小分队,每队20人,配有2名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铲车司机。并要求所有抢险队员在汛期期间,必须在矿职工宿舍分队居住,一旦遇有灾情能及时组织抢险做到有备无患。配备了足量的抢险物资。设专库、专人负责保管。
(5)对于因开采引起的裂缝在及时排查后,限期进行填平夯实,尽量减少地表水渗漏程度,保证井下安全生产。
(6)值班人员按时收听收看中央台和当地气象预报,做好记录,经常与播州区气象台联系。遇到灾害性天气或矿井涌水有异常变化情况时,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
(7)公开联系电话,与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庄加强联系,并发放避险明白卡、防灾明白卡,加了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测群防意识。
2.4.2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公司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陈道桂、周新勤)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2.5信息发布程序
当事故突发后,降压站值班员立即向工区、机运工区、矿调度室汇报。
2.6信息报告程序
2.6.1一旦地质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2.6.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周新勤、龙维)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万顺煤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报到。
2.6.3同时指定专人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2.6.3.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6.3.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2.6.3.3影响范围;
2.6.3.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2.6.3.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6.3.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2.6.3.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2.6.3.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2.7应急处置
2.7.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见响应分级标准)。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较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7.2应急响应程序
2.7.2.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公司调度室集中。
2.7.2.2公司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2.7.2.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7.2.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2.7.2.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2.7.2.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2.7.3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2.7.4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四小时需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2.7.5 处置措施
2.7.5.1现场抢险人员立即在队长带领下,利用铲车、镐、锨等工具对塌陷区进行填充。有积水的要排净积水;有裂缝的地方要夯实填平,尽量恢复原貌。
2.7.5.2设立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入内。
2.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2.8.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2.8.1.1地面材料库必须备有以下物资:
锨20把,镐20把,草麻袋100个,雨衣40件,抬筐40个,扁担40条,电筒40个,水泵4两台,3寸胶管500米。另外还有水泥10吨、黏土20吨。
2.8.1.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