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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县鸭溪镇万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9-07-23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3.5.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受灾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必须要真实。
3.5.3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区队主要领导、值班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3.5.4公司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再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3.6应急处置
3.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见响应分级标准)。水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3.6.3处置程序
 (1)撤出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
 (2)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分析灾变及周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变化、各长观孔水位变化资料,必要时做水质化验,判断直接水源及补给水源,推测、判断水量变化趋势;
 (3)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判定遇险人数、位置,采用呼叫、敲击管路、轨道、支架等方法与遇险人员联系,安排专人倾听、观察来自灾区内的信息,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人数及生存条件;
 (4)根据情况选用排、疏、堵、截及开掘小巷等措施,营救遇险人员;
 (5)采用压风管、水管、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给遇险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6)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聚集;
 (7)侦察、抢险时,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溃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
3.3.3.1事故的处理
 (1)一般水情的处理
 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人抢排水等措施。
     在矿井突水时的紧急抢险中,抢排水是控制水势漫延,防止灾情恶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抢排水主要应突出一个“快”字,千方百计抢时间,争速度,减少淹矿的程度和损失。总的指导思想是: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场地,形成综合强排水能力,联合排水以减缓或控制矿井淹没水位上涨。当联合排水能力超过突水水量时,同时可以进行追水,减少矿井损失,恢复被淹井巷。
 (2)地面水害处理
     地面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导致水位上涨。洪水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威胁,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须按照雨季“三防”计划要求在井口附近备足防洪抢险物资,疏通好工业广场内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仓。一旦降雨强度过大或发生洪水,工业广场内积水不能及时排出,危及井口及机房等重地等场所时,由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决定并现场指挥,用沙袋围筑井口,防止雨水进入井下和主要机房等。
3.6.3.2避水灾路线:
    矿井一旦发生水灾后,应迅速有组织、有指挥、有顺序的避灾撤人,以免人员伤亡,避灾路线必须清楚地向每个员工交待,同时,在井下标设醒目的避灾路线牌,保证遇水灾随时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选择避水害路线的原则是:避开来水地点,由低向高处,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线撤离,矿井避水灾路线如下:
(1)采煤工作面
    最佳线路:1506回采工作面→1506回风(运输)巷→运输上山→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1506回采工作面→1506回风(运输)巷→排水斜巷→地面。
(2)掘进工作面:
1507运输巷:
最佳线路:1507运输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运输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1507回风巷:
最佳线路:1507回风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回风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井下作业人员来不及撤退时,应就近躲入避难硐室。
3.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3.7.1必须备有钻探设备,包括钻机、钻杆、各种型号钻头等。
3.7.2必须备有泥浆泵及配套设备。
3.7.3井下各水平备有20袋黄土,以备出水巷道构筑水闸墙,要随用随补。
3.7.4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可靠。
3.8后期处置
3.8.1安监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3.8.2办公室、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8.3公司保安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3.9.1通防科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3.9.2销售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9.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3.9.4办公室、销售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3.9.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3.9.6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具体见表8-1。

第四章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瓦斯的特殊涌出现象,能在短暂的时间里突然从煤层中喷出大量的瓦斯和煤炭,同时伴随着强大的冲击和声响,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煤与瓦斯突出会造成大量煤体和瓦斯的涌出,造成巷道堵塞、人员和设备被淹埋、通风系统破坏,瓦斯大量涌出还会引起爆炸或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4.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2.1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4.2.2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风流逆转,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4.2.3根据灾区情况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造成事故扩大。
4.2.4要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不准扭动矿灯和灯盖,以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4.2.5发生突出事故后,施工人员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如距离远或瓦斯浓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灾区时,就近躲入避难硐室内或巷道内压风自救处,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阀门自救,等待救援。
4.2.6制定并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和清煤措施,以防事故再生和扩大。
4.2.7若突出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救援。
4.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4.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4.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2.4及时抢救原则 
  4.2.4.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4.2.4.2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4.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4.2.5 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根就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4.3组织机构及职责
4.3.1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遵义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万顺煤矿辅助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4.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周新勤
 副总指挥:许福才
成   员:茶正明、刘龙华、舒顶鹏、李长明、王强、韩国耀、王强、林恩库、张立均、张大应、程世前、杨昌明、李启根、王宽宏、韩国军、龙维
 职责任务: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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