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救灾工作共分5个组
4.3.2.1技术处理组:
组 长:许福才
成 员:韩国耀、王强、龙维
职责任务: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4.3.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刘龙华
成 员:张大应、张立均、杨昌明、程世前
职责任务: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抢险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4.3.2.3后勤保障组:
组 长:蔡义龙
成 员:高俊玲、林恩库
职责任务: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3.2.4医疗救护组:
组 长:蔡义龙
成 员:韩国军、郑德芬
职责任务:
(1)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内派出救护队伍。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3)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3.2.5事故调查组:
组 长:茶正明
成 员:张立均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4预防与预警
4.4.1危险源监控
矿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煤与瓦斯突出方面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安装监测报警装置,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4.4.2 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法人)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4.5 信息报告程序
4.5.1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
4.5.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公司调度室报到。
4.5.3同时指定专人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4.5.3.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4.5.3.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4.5.3.3影响范围;
4.5.3.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5.3.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5.3.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4.5.3.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4.5.3.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4.5.3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
4.5.3.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4.5.3.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中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法人、总工程师、分管领导、调度室主任、各职部门、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4.6应急处置
4.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见响应分级标准)。突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6.2应急响应程序
4.6.2.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4.6.2.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4.6.2.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6.2.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4.6.2.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4.6.2.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4.6.3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4.6.4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二小时需报一次。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4.6.5 处置措施
4.6.5.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作战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领导小组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4.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4.7.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4.7.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4.7.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7.4消防器材。
4.7.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4.7.6测量设备。
4.7.7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