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内部交通运输由办公室负责,矿外部交通运输由播州区公安局负责,保证及时调运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8.5.2救援医疗保障
8.5.2.1人民医院和矿医务室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设立医疗救护专家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8.5.2.2矿医务室负责煤矿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煤矿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8.5.3治安保障
由矿保安和播州区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4后勤保障
由销售科、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9.1宣传教育和培训9.1.1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按规定向全矿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9.1.2培训9.1.2.1要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每年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和员工自学两种方式,最后由全矿统一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9.1.2.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同矿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开展全员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9.1.2.3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科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辅助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3小时;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
9.1.2.4新招收的辅助救护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护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辅助救护队员,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2周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9.2演练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年底要制订出下年度的演习计划,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二次现场处置预案演习。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演习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写出演习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安全科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10.1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煤矿应给予表彰奖励。
10.1.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10.1.2 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煤矿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10.1.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
10.1.4有其他特殊贡献。
10.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1 不按规定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10.2.2 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
10.2.3 不服从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10.2.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
10.2.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10.2.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10.2.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行为。
11.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1.1.1应急救援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1.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1.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应报播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遵义市救护中队备案,抄送业主。
11.3预案维护与更新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 在我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周新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按规定报播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遵义市救护中队备案,抄送王茂芝,并经王茂芝签署发布。
11.4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的实施本预案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2、火灾、瓦斯、煤尘等避灾路线
⑴采煤工作面:
最佳线路: 1506回采工作面→1506运输巷→轨道上山→副斜井→地面。
⑵ 掘进工作面:
1507运输巷:
最佳线路:1507运输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运输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1507回风巷:
最佳线路:1507回风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回风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井下作业人员来不及撤退时,应就近躲入避难硐室。
水灾避灾路线矿井一旦发生水灾后,应迅速有组织、有指挥、有顺序的避灾撤人,以免人员伤亡,避灾路线必须清楚地向每个员工交待,同时,在井下标设醒目的避灾路线牌,保证遇水灾随时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选择避水害路线的原则是:避开来水地点,由低向高处,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线撤离,矿井避水灾路线如下:
本年度采、掘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避灾线路为:
⑴采煤工作面:
最佳线路: 1506回采工作面→1506回风(运输)巷→运输上山→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⑵ 掘进工作面:
1507运输巷:
最佳线路:1507运输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运输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1507回风巷:
最佳线路:1507回风巷→轨道上山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可行线路:1507回风巷→排水大巷→排水斜井→地面。
井下作业人员来不及撤退时,应就近躲入避难硐室。
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 单位或职务 |
姓名 |
电话号码 |
| 办公室 |
手机 |
| 主要负责人 |
陈道桂 |
8016 |
15086310855 |
| 矿长 |
周新勤 |
8008 |
18656161788 |
| 工程师 |
许福才 |
8017 |
13765397312 |
| 生产矿长 |
刘龙华 |
8021 |
15213001258 |
| 安全矿长 |
陈道轩 |
8028 |
15772243876 |
| 机电矿长 |
晏青华 |
8007 |
13984774720 |
| 后勤主管 |
李长明 |
8023 |
13638176518 |
| 保卫科长 |
杨春胜 |
8110 |
18786919286 |
| 物资供应部 |
杨茂忠 |
8025 |
18212096275 |
| 安全科 |
张大应 |
|
15599360466 |
| 生产技术科 |
|
|
|
| 调度室 |
|
8027 |
|
| 通风科 |
王 强 |
8002 |
15685931999 |
| 经营科 |
高俊玲 |
|
15086333211 |
| 播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罗利鹏 |
|
|
| 镇政府副镇长 |
|
|
|
| 救护大队 |
值班室 |
085128664121 |
|
| 播州区医院急救中心 |
|
120 |
|
| 镇安监站站长 |
张军 |
|
|
| 矿辅助救护小队队长 |
陈曦 |
|
15329029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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