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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处理措施
2019-04-2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4.2.2井下发生火灾时,无论火灾发生在哪个地点,扑灭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利用现场条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进行直接灭火。当火灾范围较大,火势发展很快,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时,可采用高倍数泡沫没火机和惰气发生装置等大型灭火设备直接灭火。而当火灾面积进一步扩大、火势猛、无法用直接灭火法灭火时或火区瓦斯浓度达到2%且呈继续上升趋势有爆炸危险,危及到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可用隔绝灭火法和综合灭火法灭火,即将火区严密封闭起来,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注泥浆、河沙、惰性气体等措施,加速使火区熄灭。

  4.2.3在扑灭井下火灾时,为防止火势扩大,在火源上风侧常用悬挂风障和安设风门等方法,减少巷道中的风量,减少氧气供给以减弱火势,但应派专人监测瓦斯变化,要防止瓦斯聚集引起爆炸;在火源下风侧利用水量充足的水幕阻止火灾蔓延;如果巷道顶板岩石完整,也可采用拆除木支架阻断燃烧,防止火灾蔓延;在扑灭倾斜巷道中的火灾时,要根据火风压与风流逆转的规律,注意防止风流紊乱,导致火灾蔓延,增大伤亡和使火灾事故处理复杂化。

  4.2.4在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要十分注意顶板的变化,以防止因燃烧支架损坏造成顶板跨落伤人,或者是顶板跨落后造成风流方向、风量变化,而引起灾区一系列不利于安全抢救的连锁反应。

  4.2.5在采用挖除火源的灭火措施时,应先将火源附近的巷道加强支护,以免燃烧的煤、矸石下落,截断救援人员的退路。

  4.2.6扑灭瓦斯燃烧火灾时,可采用岩粉、沙子和泡沫、干粉、惰气灭火,并注意防止采用震动性的灭火手段。灭火时,多台灭火机要沿瓦斯的整个燃烧线一起喷射。

  4.2.7用水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为了防止引起水煤气爆炸,水流不要对准火焰中心,而应从火焰的外围喷洒,随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逐步逼向火源中心。用水灭火必须具备的条件:火源明确;水源、人力、物力充足;有畅通的回风道;瓦斯浓度不超过2%。

  4.2.8扑灭电气火灾,首先必须切断电源,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4.2.9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道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不能反风或停风后风流逆转时,也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但要防止引起瓦斯积聚。反风前,必须将原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防止反风后火灾向进风侧蔓延。瓦斯矿井应尽量采用正常通风方式,如必须反风或缩短风流时,应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爆炸。零点通风只有在不致使瓦斯很快积聚到爆炸危险浓度,且能使人员迅速退出危险区时才能使用。

  4.2.10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当停止主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的危害。多风井通风时,发生火灾区域回风井的主要风机不得停止。

  4.2.11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防火门,没有防火门时,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回风巷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如果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取总进风流所流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4.2.12火灾发生在倾斜巷道上行风流时,应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量,不应停止通风机运转,以防风流反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量,不应停止通风机运转,以防风流发生局部或全矿井的风流逆转或烟气蔓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不能接近火源时采用发射高泡、惰气进行远距离灭火。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向上方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火灾发生在倾斜巷到下行风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风流逆转,增加出入风量,减少回风风阻,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同时要注意并联和角联风路的有害或有利的作用。对入风斜井的中、下部发生火灾时,必须慎重,救护人员不允许从井口沿新风流入井,防止因火风压作用而使风流突然逆转方向。

  4.2.13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视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人员和阻止火势蔓延,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4.2.14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必须做到: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用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沙子、岩粉等灭火,全体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4.2.15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查后再采取措施。当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迎头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通风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引燃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巷道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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