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温度升到所需工作温度时,制样工、化验工将控温调至工作指示灯灭。进行微调,使指示灯复亮,在指示灯交替亮灭处,即为恒温点,箱内温度恒定后,如温度计上的读数不合适,可将控温器稍作调整,使之达到所需温度。
3.使用时,将试验煤样装在称量瓶或其它器皿内,放入干燥箱中靠近温度计的位置(一般在工作室的中、上层),以保证实测温度与指示温度一致。
4.禁止制样工、化验工在干燥箱底部的散热板上烘烤任何物品。
任务5:煤样的贮存与保管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煤样的保存时间
煤样类别 保存粒度mm 保存时间
生产检查煤样 月综合样 <13 1~ 2个月
分析样 <0.2 1个月
任务6:天平操作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化验工开启和关闭天平时,用力要均匀,动作要轻缓。
2.同一化验中的几次称量,化验工都必须使用同一天平。
3.每次称量读数前,化验工要关闭天平玻璃门。
4.被称量物应达到室温后化验工再对其称重,过热或过凉都会造成称量误差。
5.试样通常放在器皿中称量,被称物放在称盘中央,被称物质量不得超过天平的最大载荷,天平所载负荷以不超过最大载荷1/2为最适宜。
任务7:生产检查煤样的浮沉试验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重液配制
重液的密度 溶液中氯化锌
含量% 重液的密度 溶液中氯化锌
含量%
1.3 31 1.6 52
1.4 39 1.8 63
1.5 46 2.0 73
2.熬制和配置药剂和进行浮沉试验时,浮沉工要穿胶鞋、戴口罩、胶皮手套、眼镜、胶皮围裙,以免重液烧伤皮肤和腐蚀衣服。架、抬和转移药剂时防范摔到和药剂贱出伤人。不配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不允许操作。
3.浮沉工测定重液密度,调整至合适密度。
4.浮沉工用清水冲洗煤样。
5.浮沉工将盛有煤样的浮捅逐级别放入重液浮沉,从低密度级向高密度级进行。
6.浮沉工浮沉煤样煤样应慢慢地顺容器边沿放入,上下晃动浮沉分层时应慢慢起动,防止密度液溅出伤人。各浮沉要充分缓慢,并轻轻搅动,使浮沉充分分层。
7.浮沉分层好后,浮沉工用捞勺将上浮物捞出,清水冲洗两遍。用台秤称量出上浮物重量。
8.浮沉工按以上浮物重量除以浮沉煤样总重量的百分比计算出浮沉比例,填写相关报表。
9.若氯化锌溶液接触浮沉工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情况严重时,应及时进行治疗。
10.对氯化锌和其他有机药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任务8:煤样的快灰化验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化验工将装有煤样的器皿由炉外逐渐送入预先加热到(815±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百分数作为灰分产率。
2.测定步骤:化验工将马弗炉加热到850℃,打开炉门,把放有灰皿的耐热瓷板或石棉板缓慢地推入马弗炉中,先使第一排的灰皿中的煤样灰化。待5~10min后,煤样不在冒烟时,以不大于2mm/min速度把二、三、四排灰皿顺序推入炉内炽热部位(注意不能使煤样爆燃,否则试验作废)。关上炉门,在(815±10)℃的温度下灼烧40min,其余步骤同缓慢灰化法。
化验工也可将装有煤样的灰皿先缓慢推入已预热到约540℃的马弗炉中,炉门开缝约15mm,在500马弗炉中℃下灼烧30 min。然后把灰皿移至另一已经预热到850℃的马弗炉中,关闭炉门,在(815±10)℃的温度下灼烧20min。其余步骤同缓慢灰化法。
3.化验工操作过程中,如发生煤样爆燃现象,应立即报废、重做,并向有关岗位汇报。
4.出现化验设备、仪器故障时,化验工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有关人员汇报。故障未排除,禁止通电工作。
5.化验工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结果计算
空气干燥煤样的灰分产率计算:
Aab=m1/m×100
式中 Aab——空气干燥煤样的灰分产率 %
m1——残留物的质量 g
m——空气干燥煤样的质量 g
任务9:特殊情况处理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在作业过程中,机械、仪器和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如声音、温度、速度),化验工应立即停机向值班室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任务10:交班
所需用具 :
管理标准:
1.接到下班指示后,采制化人员要迅速磨制班样,清理设备及室内卫生,清点工具并归位。
2.交班组长负责对设备认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并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3.接受接班人员检查并试运行
4.当接班人员到达接班地点后,向接班组长汇报本班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
5.交接班人员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值班室汇报。
6.交班人员按规定履行交班手续后下班。
管理措施:
1.矿每年按规定对煤质采制化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2.洗运科每半年煤质采制化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和实践操作考核;对新进煤质采制化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月的培训,并经过一个月的师带徒实习,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3.所有上岗人员要按时参加工前会。否则,班长不得予以分工。
4.工前会要对所有准备上岗采制化人员的身体、精神、情绪和班前是否喝酒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有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人员,不得对其分工。
5.采制化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未在现场交接班,未交清接明的要给予处罚。
6.煤质采制化人员对采制化操作前内容的检查如有不符合项,要予以处理,处理不了的则及时向班长和值班室汇报,以便于及时组织检修。否则,要对其予以考核。
7.采制化人员在进行采样操作、制样操作和化验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国标》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