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任务4:供电事故处理操作: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2.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管理措施:
1.机电科组织,由操作经验丰富的采掘电钳工对新采掘电钳工进行操作技能、要领的传授。
2.机电科利用班前会进行操作知识的考核,保证上岗人员的操作水平满足要求。
3.安培中心对采掘电钳工进行不定期的操作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整体提升井下配电工的业务能力。
4.机电科管理干部与采掘电钳工进行责任联保,机电科管理干部负有告知、指导、监督的责任。
5.上岗作业前,班长对采掘电钳工进行上岗前的排查,对精神状态不好,思想有波动情绪的,不能安排其上岗作业。
6.现场相互配合的作业人员之间,负有告知、提醒、协作的义务。
7.现场管理人员巡查、监督,发现不按工作标准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1.35 管理对象(工种):液压支架检修工
任务:操作前的准备;检修;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管理部门:机电科
监管人员:主管区长、机电副区长、技术员
任务1:操作前的准备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遵守起重工操作规定。
3.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4.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5.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品、备件。
7.试验介质应符合MT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
8.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9.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他杂物。
任务2:检修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拆除支架结构件。
2.拆除支架外接管路与连接件。
3.拆除支架的液压元件。
4.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5.解体时应合理选择工具,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6.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7.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8.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存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9.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10.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任务3: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出厂性能试验并详细记录。
管理措施:
1.机电科组织,由操作经验丰富的液压支架检修工对新液压支架检修工进行操作技能、要领的传授。
2.机电科利用班前会进行操作知识的考核,保证上岗人员的操作水平满足要求。
3.安培中心对液压支架检修工进行不定期的操作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整体提升液压支架检修工的业务能力。
4.机电科管理干部与液压支架检修工进行责任联保,机电科管理干部负有告知、指导、监督的责任。
5.上岗作业前,班长对液压支架检修工进行上岗前的排查,对精神状态不好,思想有波动情绪的,不能安排其上岗作业。
6.现场相互配合的作业人员之间,负有告知、提醒、协作的义务。
7.现场管理人员巡查、监督,发现不按工作标准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1.36 管理对象(工种):综采维修钳工
任务:检修;综采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管理部门:机电科、使用单位
监管人员:技术科机运组、机电设备管理组、专管组、使用单位机电副区长、机电技术员及综采维修组长。
任务1:上岗前的准备
所需工具:
管理标准:
1.综采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综采维修钳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综采维修钳工在井下进行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4.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升井检修。
5.在倾角大于15º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