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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12条 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五、观测
第13条 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4条 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 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5条 备齐原始记录表。
第16条 固定观测人员,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防水路线。
第17条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地质点的观测。
第18条 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自记雨量计。自记雨量记需经常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并应进常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3.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分。
4.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5.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但降水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时段及其相应时间见下表:
阶段 观测时间
l段
2段
4段
6段
8段
12段
24段
8
8、20
8、14 20 24
4、8、12 16 20 24
11、14、17、20、23、2、5、8
10 12 14 16、18、20、22、24、2、4、6、8
从本日 21时至次日20时,每小时观测一次


6.降水量隔等于或小于15mm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mm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7.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程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薄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薄。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9条 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3.地表水观测时问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文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上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立目9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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