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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9-04-1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自记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司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井F充水的情况。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股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20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El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21条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l.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动态的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22条 地下水位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应 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l/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位观测取二位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第23条 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观测溶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4条 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j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仪等测量工具。
第25条 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 (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6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矿井每观测1次;受降水影响时,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7条 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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