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干燥,无杂物放置,焊机下加垫干燥木板,焊钳绝缘必须良好。在室外作业时,电焊机应设良好的防雨棚或防雨罩。
第十六条 电焊机的电源一次侧接线,应由电工执行,二次侧线圈接线应由电焊工执行,停机时,应先停焊机负荷,方可切断电源开关。
第十七条 拉电焊机的刀闸开关时,应戴好干燥的皮手套,并要侧身推位,以免电弧伤人。打火时,应先戴好面罩方可起弧焊接。
第十八条 焊把线、零线必须绝缘良好,焊把导线应该柔软,并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
第十九条 严禁雨雪天气时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绝缘鞋。
第二十条 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 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第二十二条 焊接前预热工件时,必须采取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二十三条 对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上进行焊修时,必须穿绝缘鞋、戴口罩,戴绝缘帽,并站在或坐于绝缘物垫上。作业时,应首先冲洗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焊接、切割密封容器应先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气口外安装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且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带电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二十五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二十六条 在高空和稳定性差的工件上进行焊割时,地面应指定专人监护,同时采取系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工件倒塌。
第二十七条 电焊机的空载电压和工作温度,不得超过该机的通常规定。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接一个电源开关。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第二十九条 焊接有色金属工件时,应有可靠的通风、排毒措施,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三十条 把线(火线)或地线中间如有接头时,应用绝缘布紧密地包扎好,以防电阻过大发热而引起火灾。
第三十一条 焊机导线和接地线均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不准接在机械设备、管道、建筑物金属构件及轨道上。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机壳接地应符合焊接工艺规定,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三十二条 参与焊接工作的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在机械上(或高处)作业时,在焊件下部应搭设安全保护装置(用铁板或石棉板)以防金属溶液落下引起火灾或烧伤其它人员。
第三十三条 停用时间较长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位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第三十四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作业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三十五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
第三十六条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底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三十七条 焊机或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焊工不得私自处理。
第三十八条 完工时,拉开电焊机刀闸开关,切断电源,焊具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第三节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九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好回火防止器及一切工具是否良好。
第四十条 乙炔瓶、氧气瓶、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坚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以及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
第四十一条 每一个乙炔软管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冬季使用回火防止器,应经常清理水份,并将其放置于干燥温暖的地方。
第四十二条 冬季施工时,当氧气瓶、乙炔瓶、回火防止器、胶皮管等物件冻结时,不准用明火烤,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不准用手摇动。
第四十三条 氧气管(工作压力为15kg/cm2 )和乙炔管工作压力为5-10kg/cm2 )不准相互代用。焊、割炬装接胶管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气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气体畅通。
第四十四条 氧气管、乙炔管如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准使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异物。
第四十五条 开启氧气或乙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防止产生火花。严禁面对减压器站立。
第四十六条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第四十七条 点火时,应先把氧气阀稍稍打开,然后打开乙炔阀,停止使用时,先关乙炔阀,然后关氧气阀,以防止火焰倒吸。焊接中,当焊枪发生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