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阻力增大时,应分片整理,燃烧完的清在一起,再清渣灰,把未燃尽的煤清在一起,而后再进行另一边的清理工作;
6、清炉应在负荷稳定或负荷要增高之前进行,暂时停炉或负荷小时不应清炉,清炉前应适当往锅炉加水,以免降低气压。
四、排污
1、排污时应注意水位,一般为玻璃管全长的四分之三;
2、排污应间歇开放,连续几次,沉淀物出的多,且节省水量;如出水过急或震动时应停止排污;
3、排污应在轻负荷时进行,每班必须排污一次。
五、灭火
1、将火扒出;
2、将锅炉水用冷水循环排出;
3、注意水位不得低于炉芯,以免冷水进入引起锅炉爆炸;
4、炉温降低到60-70℃时,水方可放完,各处炉门方可打开;
5、认真填写锅炉的气压、水位及运行情况记录,交班时做到地面、设备清洁卫生,记录清楚,工具齐全。
十二、水质化验操作规程
1. 实验室内须设各种必备和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
2. 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的放置处,其它地方不能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3. 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其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4. 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试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保管,经批准方可使用,再进行清洗排放。
5. 清洗实验仪器时,应注意不使用含有多量剧毒试液的废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要时可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6. 使用和清洗玻璃仪器(容器)时,要求操作正确,读数准确,避免发生差错。
7. 根据所测项目选用正确合理的分析方法,配制所需的各种标准溶液,对化验结果进行正确的分析和数据处理,懂得误差分析。
8. 使用有标签各种试剂瓶时,操作方法正确,标签应在手心一侧,以防标签损坏,一旦发现标签损坏或模糊不清,应重新用空白标签贴上,并写明试剂名称、重量、失效期等内容。
9. 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10. 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1. 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气,切实关好,不得疏忽大意。
12. 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
十三、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