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 。
2.充电工作业时应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换电瓶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取下手柄,抽出插销。
2.用葫芦起吊电瓶箱前,应先检查葫芦吊钩,起重链及电瓶箱的起重环无问题,方可起吊,电瓶箱吊起时,起吊下方不准站人。
3.充电工作开始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无误后,再进行送电。
4.先擦净电瓶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7.充电机电源的两根(电源的正极接电池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不得接反。
8.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用。
9.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
三.充电作业:
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作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液的变化)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到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以上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1.26±0.01,否则,可用蒸溜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液高出极板高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