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掘进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掘进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3.掘进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2.正规办理停电审批单或停电工作票。
3.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上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和要求。
三、操作要求
1.接班后对维护地区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检查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向领导汇报。
3.在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严禁带电检修。
(2)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设备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电体对地放电。
(3)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4)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4.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人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6.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