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各车间、各作业场所安装的电动葫芦均为起重设备,必须由取得起重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操作。
2、操作电动葫芦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司机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必须配戴安全帽。
4、工作前,必须对电动葫芦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制动弹簧、电磁铁、连轴节、钢丝绳及卷筒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等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5、按钮开关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并有良好的接地。
6、在操作电动葫芦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要领,认真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7、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四不准”的规定。
8、电葫芦轨道的支撑固定点必须安全、牢固,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
9、输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5%时,严禁起动电葫芦。
10、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11、电葫芦的电源线应经常检查,遇有破损应立即找电工处理。
12、使用完毕后,将电葫芦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