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电钳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5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6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