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5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第7条 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第8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第9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10条 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并向领导汇报。
第11条 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