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
5. 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倒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17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