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3. 汽车司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工种(起重)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5.汽车吊车作业必须选择好作业场地,支腿必须选择坚实的地面,严禁在电缆沟盖、下水道、松土、沟沿、坡边等处支撑。调整车身水平不超过3度。
6.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待明确指挥意图后,再行作业。
7.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幅度、角度 及负荷使用,严禁超负荷吊装。
8.作业前,必须鸣号示警,在吊重物跨越障碍或有人工作的地点时,亦必须鸣号。
8. 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放入车内。
9. 汽油着火时,必须用灭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严禁用水灭火。
10.汽化器回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11.严禁身体部位与易发生转动和移动部位相触。
12. 拆卸机件时,必须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
13. 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牢固平坦的地点,塞好车胎拉紧手制动,需将车顶起时,必须加保险木,需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放置托架。
14. 遇到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5. 出入易燃、易爆或其它有危险的场所必须遵守当地的安全定。
16. 严格遵守执行一级维护保养和三检制度。
17. 定期检查车内、车库防火设施,确保万无一失。
18. 收车后,必须按规定检查好车辆,保持车内设施的完整良好,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卫生。
9.在吊运过程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先停止吊运,再确认停吊原因及处理办法。
10.有权拒绝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
11.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吊物上下严禁站人。
12.作业中,重物停留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3.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必须与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4.钢丝绳断股磨损超过规定,吊具、夹具腐蚀严惩或出现裂纹时,必须立即更换。
15.遇大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