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开带病车。
8. 车辆的驾驶必须严格按技术及安全规程执行,任何人不得违章驾驶,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驾驶。严禁抢道、斗气、超速、强超强会、酒后开车,交他人开车。
9. 加油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严禁用明火当作照明检查油箱油量,汽车周围不得有各种火源。
10. 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等。
11. 严禁采用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他自流方式向发动机汽化器内加注汽油。
12. 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13. 使用四乙铅汽油或混有动力苯的汽油时,严禁用嘴去吸吹油管及化油器附件。
14. 汽油着火时,必须使用灭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严禁用水灭火。
15. 汽化器回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16. 严禁使用高压线“吊火”的方法。
17. 严禁用短路法检试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18. 汽车电线着火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迅速拆去一根蓄电池电线,以截断电源,不得乱扯电系线路。
19. 调整发电机传动皮带时,必须熄火时发动机停转后进行。
20. 严禁身体各部位与易发生转动和移动的部位相触。
21. 拆卸机件时,必须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
22. 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牢固平坦的地点,塞好车胎拉紧手制动。(尤其注意拆传动轴及顶起两后轮时,手刹车、挂档均失效。)需将车顶起时,必须加保险木,需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放置托架。
23. 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均匀缓慢地行驶。
24. 过漫水桥时,需先试水深,无把握时禁止行车。
25. 坡道行驶必须根据装载及坡度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档位。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26. 必须严格遵守载人载货的规定,载人不得超员,装货必须均匀,捆扎必须牢固。遇特殊情况超宽超高时,必须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悬挂明显标志,低速慢行。
27. 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熟悉货物的理化性能及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携带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救护器材,途中必须经常检查货物情况,尤其液体货物检查有无滴漏,驾驶必须均匀平稳。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带,并有人看护。
28. 出入易燃易爆或其它有危险的场所必须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
29. 严格遵守执行一级维护保养和三检制度。
30. 所装载货物需苫盖时,车辆必须停稳,拉紧手制动,上下车注意安全,苫盖苫布时应注意脚下,防止滑倒,系好安全防护绳。
31. 严格遵守载货规定,装质必须均匀,捆扎必须牢固,对所运货物负责,遇特殊情况超宽、超高时,须经公安主管部门批准并悬挂明显标志。
32. 车辆中途因故障需修理时,(在高速上行驶的必须遵守高速公路安全行车规定)选择安全地点停好后,挂好(放置)安全标志牌,打开双闪灯光,以免发生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