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10、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现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11、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1、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2、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质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3、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二、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对仪器ī角进行检验。当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作业开始一周内每天应测定ī角一次,ī角稳定后条隔15天测定一次。
3、观测之前将仪器整平,找出倾斜螺旋的标准位置(零点)并做上记号,便于以后每测站都能较迅速整平。随着气温的变化,还要注意随时调整倾斜螺旋的标准位置。
4、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5、工作间歇时,应尽量在水准基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并作出标志。
(一)地面水准测量
1、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下平行,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放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4)晴天观测时,须用测伞遮蔽阳光;转点应选择稳固岩石或固定物体(如树桩、轨面、墙角等),如在松土地上,必须踏实并用尺垫。
2、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铟瓦水准标尺进行观测时,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