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7、回弧柱没有架设临时支柱时;
8、有窜矸可能,但没有挂好挡矸帘时;
9、急倾斜工作面放顶的下方没有设挡板时。
第12条 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作业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设特种支护,后回收原有特种支护;
3、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架。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3条 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和用品。
第14条 检查与处理:
1、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质量要求;
2、顶板是否有冒顶危险或窜矸现象;
3、放顶区域内的材料、浮煤、矸、移溜器等,是否安放整齐和清理干净;
4、各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碍物,高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放顶前检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规定移设牢固可靠;
6、顶板冒落情况及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
7、回柱放顶用的支护材料、挡矸帘等是否备齐;
8、使用绞车回柱时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1)信号工应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信号电线是否有损坏或挤压现象;
(2)看滑轮工应检查滑轮戗柱、绳套和滑轮是否符合要求;
(3)绞车司机应检查绞车,绞车压、戗柱、钢丝绳、绳钩和电缆、按钮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三、操作
第15条 人工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
2、在分段开口处的中间打上半排收尾柱;
3、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4、在需回梁的煤帮侧梁上从下往上插好扁销,并要打紧;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
6、回梁时,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锤打脱扁销后再将梁的圆销打脱,使该梁脱离连接后取出;
7、回收出各种背板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放顶。
第16条 工作面分段回柱放顶的要求:
1、分段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但不得小于15米;
2、分段开口应选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3、分段开口处必须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面倾角较大,放顶前必须在下方设好挡板,以防伤人。
第17条 绞车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3、信号工发出松绳信号,回柱工从上往下拖拽主绳,下放到位后,发出停止信号;
4、用小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回木支护时,还应用另一个绳套拴好梁并用锤、撬棍使支柱与梁错口。拴好绳后退到安全地点,发出紧绳信号,将支柱和梁拖至适当位置,发出停车信号,停止紧绳,取出支柱和梁码放到指定地点;
6、回梁时,用锤敲打梁的圆销,使该梁脱离连接;往外拖梁时与回柱操作相同;
7、用铁钩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并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继续回收。
四、操作注意事项
第18条 回柱放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