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进行处理。
18.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 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摄氏度。
19.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20.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压钩后,压力计水柱很快下降到400 毫米以下,说明自救器大漏气;如怀疑气密仪系统本身的气密性,可换用库存不漏气的自救器作对比试验,不可冒然调整气密仪。
22.使用气密仪时,加压(扣封压钩)、卸压(松开封压钩)均应缓慢地进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溅到工作室里,使机件受损。
23.检查自救器时,若发现压力计水柱有上升现象,说明橡胶密封环质量不好;如在后15 秒钟内压力计水柱上升高度超过4 毫米,则橡胶密封环应予更换。
24.压力计刻度管里出现水泡时,表明压力计缺水,应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检查完后,应立即取出,不可长时间放在气密仪工作室里加压。
26.对气密处于不合格边缘的自救器,应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