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层的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木垛长度不得小于排距,一般应不小于1.2 米;
(6)木垛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0.15 米,而且要求互成90 °;
(7)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折损、不齐全者,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架设木垛;
(8)架设木垛必须超前回柱15 米以上;
(9)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木垛必须分别架设在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仅打一个木垛;
(10)倾斜、急倾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打好护柱。在架设木垛前应在垛位上方设好挡板。
14.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操作和要求与点柱相同。
15.密集支柱或丛柱注意事项
(1)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数量、排、柱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时,每隔3 ~5 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顶时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时,其直径不得小于基本支柱的直径。
16.抬栅或戗柱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与基本支护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相同。
17.抬栅或戗柱注意事项
(1)抬棚或戗柱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