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9.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10. 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③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并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⑤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