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校正依次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将携带的时钟对准。
②观测校对水位标尺的水位。
③在纪录纸上记录准确的时间和水位。
④调整自计水位计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7)井、泉和钻孔水位观测需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②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 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③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④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准观测取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⑤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扫措施。
(18)观测井、泉、钻孔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