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30.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31.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32.发生事故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后再进行报告。
33.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入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4.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5.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