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一百三十九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