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油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16条 锚杆钻机打眼前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
2、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3、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与锚杆机连接情况。
4、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5、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6、安装钻杆前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第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打锚索钻孔及注浆孔。
5、组装锚索。
6、安装、锚固锚索。
7、张拉锚索。
8、注水泥浆。
9、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打锚索眼
1、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
2、根据锚孔设计位置要求,确定眼位,并做出标志。
3、检查和准备好锚杆钻机、钻具、电缆及风水管路。
4、必须采取湿式打眼。
5、竖起钻机把初始钻杆插到钻杆接头内,观察围岩,定好眼位,使锚杆机和钻杆处于正确位置。钻机开眼时,要扶稳钻机,先升气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
6、开钻。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开水,后开风。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初始锚孔钻进到位。
(1)在软岩条件下,锚杆机用高转速钻进,要调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岩条件下,锚杆机用低转速钻进,要缓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钻机,接钻杆,完成最终钻孔。
8、锚索眼必须与巷道面垂直,眼深误差为±50毫米。
9、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再停风。
10、按要求打注浆孔。
第20条 组装锚索。按设计长度截取钢绞线,用钢刷除去钢绞线表面浮锈,锚索不注浆时在自由段涂防锈油脂。
第21条 安装、锚固锚索
1、检查锚索眼及注浆孔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处理。
2、把锚索末端套上专用驱动头、拧上导向管并卡牢。
3、将树脂药卷用钢绞线送入锚索孔底,使用两块以上树脂药卷时,按超快、快、中速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锚杆打眼机进行搅拌,将专用驱动头尾部六方插入锚杆机上,一人扶住机头,一人操作锚杆机;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转约40秒。
5、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机的推力约几分钟后,缩下锚杆机。
第22条 树脂锚固剂凝固后进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工作。
1、卸下专用驱动头和导向管,装上托盘、锚具,并将其托至紧贴顶板的位置,把张拉油缸套在锚索上,使张拉油缸和锚索同轴,挂好安全链,人员撤开,张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开泵进行张拉并注意观察压力表读数,达到设计预紧力或油缸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3、卸下张拉油缸,用液压剪截下锚索外露部分。
第23条锚索注浆防锈。从注浆孔用排气注浆法,把锚孔剩余段一次灌注。
第十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第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7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4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