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起重锚栓及起重支架的承载能力,是否安全、可靠。
3、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认为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4、起重前,检查上下吊挂钩是否挂牢,吊钩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不良现象。
5、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错扭的链环,以免起吊时链条卡住,影响机件的正常工作。
6、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链条,手链轮退出制动器座,同时放松棘轮,棘爪不起制动作用,重物即可缓缓下降。
7、不能在手链轮不同面的方向斜向拽动手链条,以免发生手链条卡住和葫芦扭动现象。
8、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9、在斜拉重物时,严禁人员站在葫芦对面和左右,以免吊钩脱开弹回伤及人员。
10、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大,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
11、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下列检查事项:
⑴ 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件牵连。
⑵ 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⑶ 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第二十二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专业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工作,否则,禁止工作。
2、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都应视为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器、具,并核对所需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4、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得喝酒,应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或经医疗鉴定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都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检查登高工具,如脚扣、升降扣、梯子是否完整牢靠。
6、登杆前,认真核对所攀登杆塔与工作安排是否相符,并检查安全带,如发现腐烂、破损、裂纹,禁止使用。要每年定期对安全带做一次试验,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7、高空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必须在双脚全部站稳,才可将安全带绕过电杆或电杆上的牢固物件,与扣环相连,并转至闭锁位置,系安全带时,一只胳膊应紧紧抱住电杆,系好安全带后,方可松开电杆开始工作。
8、高空作业人员攀登电杆作业时,应双手抱紧电杆,一只脚扣完全站稳时,才能移动另一只脚向上攀登,登至距线路1.5米时,应先在三相导线上装接短路接地线,操作时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9、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物件上,并防止自动脱出,扣环要牢靠。
10、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把与工作有关的工具用白布带系于电杆的牢固物件上,以防止在工作时从手中掉落。
11、高空作业人员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动。
12、高空作业人员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放入专用的工具、材料袋内;传递物品时,应使用绳或专用袋,严禁上下互相投掷。
13、高空作业现场,地面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员的垂直下方,工作点下方4米以内应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4、高空作业现场禁止有人在下部通过和停留,如上、下均有人工作,必须在上下间装隔离防护装置,但下方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高空作业人员,距离配电线路2.5米以上,距输电线在5米以下,工作时应将邻近线路停电或装设隔离板,以防止运送导电材料时碰触电线。
16、高空作业在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倾斜应在55˚—77˚之内,如小于55˚或大于77˚时,必须有人把扶,在水泥地面或其它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时,应加防滑垫。
17、高空作业的场所必须安全可靠,无倒塌、倾斜、沉陷等危险。
18、高空焊接下方,应有明显的防止他人随便进入的标志或遮栏,并设专人看守。
19、室外在五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0、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具,严禁将工具遗留在电杆上,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下杆或顺杆下滑。
第五章 运输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提升绞车
第1条 司机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2条 司机操作前的准备和检查:
l、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对重点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2、提升绞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如过卷保护、限速保护、紧急制动闸、松绳保护、闸瓦磨损保护等),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3、提升绞车制动系统应处于制动位置;
4、绞车启动前应按操作程序进行准备;
5、保持绞车及机器的清洁,绞车房不可堆积其它物品,所用工具应置于一定的地方,不可放于机器附近。
第3条 绞车启动前应先松开闸,再搬动控制手把,均匀加速。严禁一下就把控制手把推到位。
第4条 当搬动控制器手把后,应将控制手把推到尽头切除转子全部电阻,不准将手把停留在中间位置长期运行。
第5条 当绞车投入正常运转后,司机要手不离把,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第6条 下放车必须给电,不准放飞车、溜车。
第7条 正常停车应使用工作闸,严禁电机反转制动。停车应先切电,将控制器手把拉到断电位置,再徐徐给闸。注意给闸不可过急(紧急停车除外)。
第8条 停车时间较长,司机需离开操作台时,应断电、压紧闸。
第9条 司机在绞车停运转时间,应检查如下情况:
l、轴承温度:大轴25℃以下;二轴35℃以下;三轴40℃以下;
2、电机温度:不超60℃;
3、各部润滑良好;
4、电气系统无热温、无焦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