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升柱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移架受阻达不到规定步距,要将操作阀手把置于断液位置,查出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第30条 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层需要爆破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好,防止崩坏。
第31条 移完支架后,将各操作手把都扳回“零”位。
第32条 综采工作面放顶煤时,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1.放煤前要认真检查放煤机构、液压元件、放煤口喷雾装置是否完好,后部过煤空间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必须及时清理架间和架后浮煤,确保放煤口放煤情况清晰可见;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等放煤工艺要求操作;
4.当大块煤堵住放煤口时,可反复活动尾梁,必要时可用插板插碎。严禁采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大块煤、矸;
5.放煤位置距移架位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移架后立刻放煤;
6.工作面后部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严禁放煤。
7.放煤时必须及时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8.放煤结束后,必须把支架尾架升起,将插板伸出,并将放煤阀组拨回到“零”位,关闭喷雾装置。
第33条 推(拉)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应按移刮板输送机工第27条规定操作。
六、特殊操作
第34条 对工作面冒顶的处理可采用以下方法:
1.主顶梁前端顶板破碎局部冒顶时,将顶梁用半圆木刹顶,再升柱使其严密接顶;
2.支架上方空顶有倒架危险时,应用木料支顶空间。处理时先在顶梁上打临时支柱护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方木或半圆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层的两端要分别搭在相邻两支架顶梁上并与顶梁垂直。移架时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质松软片帮时,要在支架与煤壁间支棚刹顶帮,以防止继续片帮造成大冒顶;
4.当支架上方与前方有较大面积的片帮冒顶时,可采用撞楔护顶方法处理:
(1)在冒顶两侧各架设2-3架棚子,棚子高度应大于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应大于支架0.5米以上;
(2)棚子间距0.6-1.0米,要挖柱窝0.2-0.3米,迎山合适有力,背实背牢,稳固;
(3)将削尖的半圆木平面朝下,从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随打随用长钎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锤打击力不足,可采用0.2米直径的坑木用粗绳吊挂在棚梁上进行撞楔;
(4)撞楔间距约0.25米,撞楔间隙用木板背严。
5.移架前应在煤帮侧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碍移架的棚腿。
七、收尾工作
第35条 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第36条 向接班的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