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或戗柱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与基本支护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相同。
第21条 注意事项:
1.抬棚或戗柱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抬棚必须和基本支架接实,若有空隙,必须用木楔紧固。木棚腿必须拉鸭咀;
3.支设抬棚必须超前放顶10米以上;
4.戗柱应与工作面线垂直戗在切顶排支柱的柱头,其戗角与工作面顶板垂直线成40°左右。若使用金属支柱和顶梁时,戗柱的柱头使用木柱帽;
5.戗柱的柱脚应有柱窝或蹬在第二排切顶柱的柱根上。
(四)端头四对八根长钢梁
第22条 操作方法:
l.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准备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侧成对的另一根钢梁上,挂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钢梁;
3.一人缓慢卸载降柱约0.l米,同时一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钢梁的外端,迅速将钢梁前移;
4.将钢梁放在准备好的支柱上,当钢梁移到位后,将顶背好,支柱补齐升紧。
其余钢梁操作顺序同上。
第23条 注意事项:
1.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溜时可一梁二柱,移溜后应及时补齐;
2.必须同时有3人以上协同操作;
3.钢梁要交替迈步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4.支柱时柱爪必须卡住长钢梁牙;
5.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铅丝拴好柱头;
6.变形的钢梁必须及时更换;
7.禁止在缺口内无支护的情况下空顶作业。
五、收尾工作
第24条 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25条 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