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核算工作标准
59.1 责任
59.1.1 根据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食堂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59.1.2 负责每月提供食堂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以书面形式向财务科长汇报。
59.2 权限
59.2.1 严格审核食堂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对不符和财务制度要求的业务要求经办人补充手续或拒绝办理。
59.2.2 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食堂的付款业务。
59.3 岗位要求
59.3.1 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59.3.2 中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或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9.3.3 熟悉食堂的经营情况。
59.4 工作内容及要求
59.4.1 对食堂的往来款项,做到收款及时入账,应付款项根据往来单位签订的协议付款,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业务。
59.4.2 负责食堂月终费用及收入的结转工作。
59.4.3 按照规定对食堂定期结账、遵守记账、结账规范,进行账簿间的核对,做到账证、账账相符。
59.4.4 负责对食堂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编号、装订整齐。
59.4.5 完成财务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