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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域网管理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局域网管理标准

QG/XQ0237-2009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根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局域网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适用于所有接入矿局域网的用户。

三、标准内容

(一)接入管理

1.矿局域网的接入由监控中心统一负责实施。

2.矿各部门经监控中心确认后将本部门使用的计算机通过其所在办公室的网络信息插座接入矿局域网。一个办公室有多台计算机需接入矿局域网的,需经监控中心同意并进行登记,不得私自组设内部子局域网。

3.驻矿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网络办公的,接受本管理标准全部条款的,可申请接入矿局域网。

4.申请接入矿局域网的用户需填写《网络接入申请表》(见附表),经监控中心和矿长或书记批准后,由监控中心负责接入工作的实施。

(二)网络使用

1.矿局域网内所有网络插座及其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监控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监控中心同意,任何用户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2.未经监控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从办公室或其他有监控点的地方,把网络信号引向非规划区域。

3.矿局域网IP地址的分配实行静态分配,在用户实际连网时由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进行分配,并对计算机有关参数(包括计算机名称,计算机名称为使用单位名称或使用者姓名)进行设置。任何用户未经监控中心同意不得更改IP地址及相关参数设置。

4.用户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使用所配品牌机自带的正版操作系统,财务、劳资、供应部门专业应用软件运行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操作系统。用户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的,安装前要详细记录本机IP地址及相关参数,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照所记录参数进行设置,用户无法自行完成参数设置的要及时与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联系,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参数设置。用户不得把IP地址借给他人或盗用他人IP地址。

5.用户新增计算机接入矿局域网,需向监控中心提出申请,由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进行静态IP地址的分配及相关参数的设置。

6.用户退出矿局域网时,应及时通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收回静态IP地址。

7.用户在矿局域网上活动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矿局域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8.用户不得使用矿局域网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在网上发布、传播依附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

9.用户不得使用信息炸弹,致他人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繁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

10.用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11.用户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诋毁公司形象。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12.用户不得使用网络管理软件对局域网进行有关操作,不得通过各种方式登陆或试图登陆局域网服务器,不得私自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

13.用户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本机共享资源和网上发布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禁涉密文件在矿局域网内共享或网上公开发布。

14.用户应每周升级一次杀毒软件,并至少对所使用计算机进行一次杀毒,以保证整个矿局域网正常运行。

15.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监控中心反映、举报。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网络管理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16.用户有权要求通过矿局域网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网络管理员追查或协助追查通过矿局域网侵害其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

17.用户可以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可以向监控中心或网络管理员提出矿局域网管理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18.非用户原则上不允许在矿局域网内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计算机使用者同意才可进行,并要保证安全使用该计算机。

19.用户在所有与矿局域网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监控中心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20.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以及允许他人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管理

1.监控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矿局域网内用户同意,但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

2.监控中心和网络管理员应该宣传、教育、监督用户,在网络操作和应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自觉遵守监控中心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的照章管理;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

3.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及监控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有关规定的人或事。

4.监控中心网络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监控服务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但此检测需经监控中心有关领导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而且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四)网络维护

矿各单位计算机和网络线路故障的日常维护工作由监控中心负责,个人计算机不在维护范围之内。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行业管理标准;

2.接入申请表。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通报单以及罚款单。

五、检查与考核

监控中心对于违反的矿局域网内用户可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1)调度会上通报。(未经调度室监控中心同意擅用别人IP地址造成他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浏览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的)

(2)取消联网资格7至60天。(浏览非法网站造成本机中毒并在局域网内传播的;擅自使用网络管理软件对局域网进行操作,切断其他正常用户上网的)

(3)终止网络服务。(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信息炸弹等造成网络瘫痪的;在互联网上泄露我矿涉密文件信息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诋毁公司形象的)

(4)故意损毁网络设备的,根据设备现价赔偿并恢复系统,并罚款200-500元。

(5)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

网络接入申请表

部门名称 负责人

用户类型 部门公用 □ 员工专用 □

入网计算机型号 联系电话

用户/负责人承诺 1、不更改监控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相关参数。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杀毒。

3、遵守《局域网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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