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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企业、厂矿等部门负责人,在明知自己的劳动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前者是一种消极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后者是一种积极故意实施违规生产的犯罪行为,两者相互结合,必然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渎职犯罪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一、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特点

  1、井下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较少,安全意识淡薄。
  近年来,随着国内煤炭生产形势好转,吨煤价格由几年前的几十元猛涨到目前的几百元,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一些矿主争相私开滥挖,掠夺国家矿产资源,根本不对工人进行培训,工人们也就很难懂得什么叫安全生产了。

  2、不作为犯罪现象普遍存在。
  在明知或应当预见安全生产设备、条件存在事故隐患,达不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下,矿主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仍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整改措施,一意孤行违规作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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