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对基层项目部进行自主反“三违”资料检查时,该项目部负责人介绍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真实事情:一位打眼工在危岩活矸还没有找尽的情况下,就忙着打眼施工,被项目部领导抓了个正着,不仅送项目部“三违”学习班学习,还被罚了款,心里总感到委屈“罚得亏”。可没过几天这位打眼工就完全变了样,根本看不出来一点沮丧,还挺开心。原来,被罚的这位打眼工害怕再次被抓,坚持打眼前进行敲帮问顶。在一次找顶中,一块危岩活矸哗啦掉了下来,由于他找顶及时,防范措施到位,避免了矸石掉落砸人。现在这位打眼工见人就说上次领导罚得好。
为什么会出现由“罚得亏”到“罚得好”的认识转变呢?在笔者看来,如今深感“罚的好”是由当初“罚得亏”再次避免险情后,从心灵深处发出的心声,使这位打眼工从上次的处罚中,深深体会到被罚的结果是自己受益,是保护自己,如果没有当初的处罚,有可能依然在没有找尽危岩活矸的情况下,就盲目打眼,随时都有矸石掉落伤人的危险。正因为操作行为规范了,险情避免了,安全保证了,才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严处重罚是关爱职工,保护职工,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处罚。
“严是爱、松是害”。随着安全严管的深入推进,反“三违”力度的加大,时常能听到“罚得亏”声音。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屡把钩头终致残》的事故案例,一位年轻职工多次蹲把钩,多次被安检人员发现,又多次以“下不为例”从轻发落,结果左脚被矿车碾碎,小腿被截肢,导致终身致残。凡有点良知的人们无不拍案质问:为什么在第一次发现蹲把钩头时不严处重罚?!也许第一被罚,会使这位“伤残者”也感到“罚得亏”,但,通过第一次的严处重罚,从此告别行为陋习,不再蹲把钩头,悲剧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严处重罚是“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