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2)这些个人防护用品能够真正起到预防职业病的作用;
2.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3.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20.用人单位如何选择购买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选择正规的经营点购买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三证”,即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出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3.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21.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注意些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这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劳动者亦应充分地享有这一权利。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
22.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