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教训,防止煤矿“三超”组织生产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煤矿生产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防止煤矿“三超”、盲目组织生产。要正确认识当前煤炭市场供需形势,遏制煤矿盲目超产的冲动。最近,由于气候比较寒冷,供暖和电力用煤增加,加上大范围降雪、交通运输困难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局部性煤炭供应紧张,有关部门已加强煤炭调运,采取了调控措施,目前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衡。局部性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可能诱发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盲目超产,一些关闭的矿死灰复燃。要督促各类煤矿企业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坚决防止和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以下简称“三超”)组织生产,不允许以安全为代价来换取产量提高。发现煤矿企业存在“三超”生产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要依法提请实施关闭。
二、持续深入抓好整顿关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地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于一些应关未关、关而不死的矿井,要逐一落实责任、强化攻坚,春节之前务必关实关死、不留后患。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落实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对于已关闭的煤矿要立即按照关闭标准实施关闭,并派人驻守,盯紧盯牢,严防死灰复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矿井,一律实施关闭,依法公开处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分子,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