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共九章六十一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