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省煤管局、省发改委)
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办事指南
一、主要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
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核准批复(复印件);
2、地质勘查报告(1套);
3、采矿证(复印件);
4、初步设计5套(审查用);
三、办理程序
1、上报材料;2、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会审;3、设计单位补充修改设计;4、修改上报5、下发批文。
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省煤监局)
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报批 办事指南(信息来源:贵州煤监局)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3、《煤矿安全监监察条例》;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及申请表
2、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文件
3、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5、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小型煤矿必须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要求);
6、煤矿初步设计;
7、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或投资人和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