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
发生了事故,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煤矿职工要牢记事故教训,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6年10月25日以总局令第10号公布了《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此次修订是以2004年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基础的,新修改的内容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已多次修订,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煤矿安全规程>
⑴《规程》是我国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