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要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要害工作岗位查岗制度;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等。
3、各工种操作规程
主要有主提升机操作工、井下爆破工、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主排水泵工等工种的操作规程。
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学历培训考核情况分析
该矿目前有从业人员680人,其中井下作业人员31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3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26人,中级以上职称29人,初级职称26人。
该矿目前配备有瓦斯检查员27人、安全检查工23人、采煤机司机16人、主提升机司机14人、井下爆破工13人、井下电钳工22人、安全监测监控14人、探放水9人、瓦斯抽采工9人等特种作业人员共147名,均能够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和操作资格考核,并能做到持证上岗;
其他从业人员也能够按照规定在沁水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沁水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具有四级培训资格证书。
四、应急救援体系
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有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培训有应急救援队员,并于2015年4月编制完成了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其中编制有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矿井水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
该矿预案编写后由该矿矿长签注文件正式下发全矿各部门执行。由该矿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在沁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03562014007号。
该矿2015年与晋城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签定有救护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该矿与晋城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驻地的距离大约为40公里,有柏油马路相通。同时该矿还成立有兼职救护队,设置有一个中队,三个小队,设有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1人,共30人。入井人员配备有ZH-30型隔离式自救器400台,有一定的备用量,经现场检查,入井人员均携带了自救器。
第五节 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重大危险源的判定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执发[2013]1745号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井工开采矿井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矿井:
(一)高瓦斯矿井;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四)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矿井;
(五)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矿井;
(六)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七)采煤工作面存在不易垮落必须经人工强制放顶的坚硬顶板矿井;
(八)其它自然因素下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
在以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判定中参考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制定的《矿井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分类参考表》进行。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判定
(一)瓦斯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3】305号文《关于晋城市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该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3.15m3/min,相对涌出量为15.39m3/t,回采最大绝对涌出量为2.54m3/min,掘进最大绝对涌出量为0.49m3/min,批复为高瓦斯矿井。
2、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10年9月编制了《山西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瓦斯涌出量预测研究报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0]1212号文予以批复,预测永安煤矿在开采3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9.3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7.08m3/min,预测结论为高瓦斯矿井。
综上所述,该矿井田瓦斯涌出量大。因此,瓦斯构成该矿井重大危险源。
(二)煤与瓦斯突出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3】305号文《关于晋城市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批复为高瓦斯矿井,非突出矿井。
2、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3】1545号文《关于山西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3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批复》,3号煤层3401下分层工作面和五采区埋深283.16m以浅区域,鉴定结论为鉴定范围内3号煤层无突出危险。
3、永安煤矿3号煤层开采多年,现井田3号煤层资源已近枯竭,井田内大部为采空区。该矿几十年的开采过程中,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因此,煤与瓦斯突出不构成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三)煤尘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山西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2015年8月17日出具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编号:晋煤检[2015]0502-MB-E0021),该矿3#煤层火焰长度为0,岩粉用量为0,煤尘无爆炸性。
2、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3】305号文《关于晋城市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3号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3、据调查,该矿在开采3号煤层过程中,未发生过煤尘爆炸事故;周边矿井开采3号煤层,也未发生过煤尘爆炸事故。
根据煤矿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划分表,煤尘构成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四)水文地质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2013年1月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编制的《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结论,确定3号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该报告于2013年3月18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评审结论为同意该矿3号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并于2013年4月22日由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批复,永安煤矿3号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2、同一煤层评价范围内部分煤层底板标高低于采空区积水标高。
3、本区奥灰岩溶水位标高约为486~512m,据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其井田内3号煤层底标高大部分低于奥灰水水位,最大突水系数为0.21 MPa/m,不大于0.06 MPa/m,奥灰带压开采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该矿井3号煤采空区数量共10处,经估算,井田及四邻矿井采掘及老窑等积水面积为14.09万m2,积水量为18.07万m3。
5、矿井现采3号煤,上部无开采历史,无采空区积水。
6、矿区穿越河流主要有芦苇河支沟—张沟。张沟属季节性支流。永安煤矿主副井筒均位于张沟沟坡上,但为预防河水贯入发生淹井事故发生,按《三下采煤规程》,河谷区应预留保安煤柱。
7、井口标高高于历年最高洪水水位。张沟属季节性支流。永安煤矿主副井筒均位于张沟沟坡上,矿井主斜井井口标高为+660.2m,副斜井井口标高为+620.7m,安全出口斜井井口标高为+631.2m,回风立井井口标高为+738.9m。井田主副井筒口高出当地最高洪水水位标高3m以上。
综合上述情况,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同一煤层评价范围内部分煤层底板标高低于采空区积水标高,以上2项均构成矿井水文地质重大危险源。
(五)煤层自燃重大危险源辨识
1、根据山西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2015年8月18日出具的《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编号:晋煤检[2015]0502-MR-E0021), 该矿3#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2、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3】305号文《关于晋城市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3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属不易自燃煤层。
3、据调查,该矿在开采3号煤层过程中,未发生过煤层自燃事故;周边矿井开采3号煤层,也未发生过煤层自燃事故。
根据煤矿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划分表,煤层自然发火构成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六)煤层冲击地压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2014年4月编制的《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生产地质报告》,本区地压属正常区,无煤层冲击地压危险。
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出具的《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生产地质报告》进行了批复。
通过对矿井实际调查,该矿开采以来未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
因此,冲击地压不构成该矿井的重大危险源。
(七)采掘工作面顶板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2014年4月编制的《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生产地质报告》,3号煤层顶底板按工程地质分类属多层结构半坚硬结构岩组,由砂质泥岩、粉砂岩、煤层和细砂岩组成,强度低,具可塑性,遇水后具离层软化性能,属工程地质不稳定区。但由于地质构造简单,褶皱宽缓,岩层产状平缓,未遇20m以上断层,不易聚积大量变形能,构造应力低,一般不会对巷道造成大的威胁和破坏。但仍应注意背斜轴部及转折端,岩石节理发育地段,构造应力局部集中,易形成冒顶与片帮等工程地质问题,应加强巷道支护与监测。
顶板粉砂岩自然抗压强度为38.9Mpa/m2,抗剪强度为4.42Mpa,抗压强度为3.68Mpa/cm2,底板砂质泥岩自然抗压强度为20.6Mpa/m2,抗剪强度为4.35MPa。
晋城市煤田地质勘探队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出具的《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生产地质报告》进行了批复。(资质情况、批复文件同前)
该矿采煤工作面直接顶板由砂质泥岩、粉砂岩、煤层和细砂岩组成,较易冒落,依据《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生产地质报告》和现场考察,采煤工作面顶板不属于坚硬顶板。
从邻近矿井开采情况看,3#煤层顶板都较易冒落,不存在采煤工作面不易冒落的坚硬顶板。
但在未来二年内要回采下分层工作面,在回采上分层时,铺设有金属假顶,根据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制定的《矿井重大危险源自身危险性等级分类参考表》,采煤工作面顶板构成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通过现场观察:采空区导水裂隙带没有导通地表。
因此,采煤工作面顶板构成该矿的重大危险源。
(八)电气危险性重大危险源
该矿下井电缆线,沿主斜井敷设,主斜井采用轨道箕斗提升,下井电缆无保护措施,矿井电气危险性构成重大危险源。
(九)矿井机械危险性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矿未使用立井罐笼运送上下井人员,未使用斜井人车运送上下井人。矿井地面有大型吊装设备的场所,因此,该矿机械危险性构成重大危险源。
(十)其它重大危险源辨识
其他:该矿井下无孤岛工作面,井下未布置火药库。
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炮掘工作面构成矿井重大危险源。
二、矿井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通过对该矿的重大危险辨识,瓦斯、煤尘、煤层自燃、水文地质、机械危险性、电气危险性、炮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顶板构成该矿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和过程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及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的目的和要求,我们选用下列方法:
(一)安全检查法
安全检查法又称为过程安全检查、设计检查、避免危险检查。安全检查是对过程的设计、装置条件、实际操作、维修等进行详细检查以识别所存在的危险性。安全检查主要用于识别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的装置条件或操作程序,可用于工艺过程的各个阶段。安全检查是对生产过程潜在安全问题的定性描述,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是将一系列分析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的状态,这些项目包括设备、贮运、操作、管理等各个方面。传统的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列出一些危险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险、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其所列项目的差别很大,既可用于简单快速分析,也可用于更深层次的分析,是识别已知危险的有效方法。
安全检查表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和规定,随时关注并采用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正确的使用安全检查表分析将保证每个设备符合标准,而且要以识别出需要进一步分析的区域。安全检查表分析是基于经验的方法,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评价人员应当熟悉装置的操作、标准和规程,并从有关渠道(如内部标准、规范、行业指南等)选择合适的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当是通过回答安全检查表所列的问题能够发现生产系统和实际操作的各个方面与有关标准、规定不符的地方。换句话说,针对典型行业和工艺,其安全检查表内容是一定的;但是,完整的安全检查表应当随项目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不断完善,这样,安全检查表才能作为交流和控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