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8日19时36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事故发生后,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和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瞒报井下被困人数。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了重要批示。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5月27日成立了以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为组长,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苏平、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李政文为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并聘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全面调查,完成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定,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井煤矿在14-1#煤层多条巷道透水征兆十分明显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仍违法在燕西1#井靠近采空区处组织生产,冒险作业,由于受放炮震裂松动、水压浸泡以及采掘活动带来的矿山压力变化影响,破坏了燕西1#井采空积水区与新井煤矿违法开采的14-1#层东13巷迎头之间有限的安全煤柱,导致燕西1#井采空积水区的积水溃入东13巷,造成了这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新井煤矿非法超层越界开采,违规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资料不健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没有健全的火工品领用、发放、储存、清退制度,井下大量使用非防爆设备,在有顶钻、顶板滴水和淋水等明显的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没有停产、撤人,继续违章指挥生产,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虚假资料。左云县、张家场乡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新井煤矿长期存在的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查处不力;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对新井煤矿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问题失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对新井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问题失察;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井煤矿长期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查处不力,对新井煤矿《采矿许可证》年检把关不严;左云县公安机关违规审批火工品;左云县供电支公司违规为新井煤矿多次增容;大同市恒安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为新井煤矿出具虚假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张家场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对新井煤矿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问题听之任之,甚至为其提供"保护";左云县县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使新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停产整顿以及复产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大同市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失察。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诸多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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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拉响
2006年5月18日14时,266名工人自行入井,到达各自岗位工作。
19时30分, 郭永奇队跟班小队长许德枝到离工作面约70m处的临时水仓排水,大约排了20 min。积水排完后,许德枝与前来帮他的支护工孟千海一起往工作面返,大约往工作面方向走了20m,突然听到有嗡嗡的声响,有一股风迎面扑来,看到在前方4一5m处大量的水迎面涌来,两人赶快往出井的方向奔跑,并将沿途遇到的工人拦住,一同往出井方向跑。
20时5分左右,许德枝跑至 4一1号煤层溜煤眼,将东巷透水的消息告诉记煤工薛二平,薛二平马上给在地面的副矿长张胜胜打电话,报告井下14一1号煤层东巷发生了透水事故。
5月19日凌晨,左云县人民政府接到有关部门报告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了抢险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护队入井侦察营救。
2时50分,左云县救护中队两个小队分别从主副井入井进行侦察营救。
10时30分,副井第一台水泵开始往地面排水。
5月20日13时,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新井煤矿透水事故伤亡人数有重大隐瞒。
19时20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带领有关人员抵达事故现场,会同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副 省长胡苏平等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汇报,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决定从同煤集团燕子山矿和事故矿井的主、副井8个排水点进行排水,统一 由同煤集团组织实施。同煤集团接到紧急抢险任务后,立即成立指挥部,制订抢险方案,组织人员,调集设备,开始抢险救灾工作。
5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中断正在外地召开的会议,带领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月 8日13时,共排出井下积水 42.2万m3,56名遇难矿工遗体全部找到……
56条人命谁之过?
表面看来,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于新井煤矿在14一1号煤层多条巷道透水征兆十分明显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仍违法在燕西1号井靠近采空区处 组织生产,冒险作业。由于受爆破震动、水压浸泡以及采掘活动带来的矿山压力变化的影响,破坏了燕西1号井采空积水区的有限煤岩柱,才最终导致了这起特别重 大透水事故。
据了解,新井煤矿在事故前由于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提供虚假资料,存在非法超层越界开采等问题。
另外,其安全生产管理极其混乱。据介绍,新井煤矿管理制度、技术资料不健全,已有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每班下井前不开班前会,工作安排无记录,无正规的图 纸、探放水设计等,甚至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没有落实,对存在的积水隐患未认真进行排查、整治,当多条巷道存在明显透水征兆的情况下,也未按要求立即停止生 产,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新井煤矿更是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典型,因为煤矿由李付元总承包后,又转包给了12个包工头,包工头又分别再转包,最多竟有5层 转包,由此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形同虚设;另外在井下违规设置炸药存放点、炸药的使用及执行探放水有关规定等问题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当工人在14一1号煤 层打钻时发现有顶钻、顶板滴水和淋水等明显的透水征兆,即向矿方进行了汇报,但是,该矿没有停产、也没有撤人,继续违章指挥生产,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造假、管理混乱、隐患百出等问题,跟有关职能部门不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新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跟踪整改不力有直接关系,甚至有的工作人员失 职渎职、玩忽职守。据了解,该地区相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新井煤矿长期存在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监管 不力。在2005年、2006年两次停产整顿中,但是新井煤矿停产后复产验收工作均流于形式。
山西省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煤矿水文地质工作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制度迫在眉睫。
据悉,目前山西省相关部门已经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对非法勘查、非法采矿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查处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事故侧记
5月18日,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与新井煤矿承包人在初步查清被困人数的情况下,不是积极抢险,而是瞒报事故被困人数。张家场乡 党委书记常瑞、乡长刘永鑫、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永祥、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陈喜庆等人,与承包人李付元与包工头郭永奇、兰仁伙等在事故现场密谋如何瞒报,决 定由兰仁伙谎报该队被困2人、郭永奇谎报该队被困3人,并由兰仁伙等包工头负责转移被困人员家属。
此外,在20日零时左右,常瑞让王永祥、李根元(李付元的弟弟)二人拿出50万元给左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崔慧利,希望他能帮忙瞒报。22日下午,崔慧利将该笔钱退还给李根元。
专家点评:
该起事故是2006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责任事故。该矿超层越界开采,逃避监督管理,在检查验收时,采取临时密闭,蒙混过关。井下在透水征兆非常 明显的情况下,仍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更为恶劣的是发生事故后,瞒报井下被困人数,给抢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2005 年12月该县曾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未认真吸取教训,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虽然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时隔一年之后,该县胡泉沟煤矿又发生一起火灾 事故,死亡21人,存在的问题与新井煤矿如出一辙。
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载”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加强 职工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超层越界开采打击力度,对资源枯竭矿井要依法实施关闭,严厉打击虚报、瞒报事 故,中介机构要出据符合实际的真实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相关工作。